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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塑料包装袋180吨及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 2023-10-08 14:14:02   作者: 行业动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年产塑料包装袋180吨及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四川长河塑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年产塑料包装袋180吨及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成果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塑料包装袋180吨及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四川长河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利用现有厂房2800m2;其中利用1#厂房2000㎡,设置边角余料 暂存区、粉碎间、造粒区、制袋区、拌料区、吹膜区等;利用2#厂房800㎡,其中300㎡为依托一期工程成品库,其余500㎡为原料堆放区和造粒区。另外,本项目依托一期工程原有危废暂存间、来料检查室等。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具备年产再生聚乙烯树脂(PE)颗粒6000t,年产塑料垃圾袋80t,年产塑料包装袋100t的能力。

  本项目为年产塑料包装袋180吨及年产再生塑料颗粒60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本项目利用废旧聚乙稀材料生产再生聚乙烯树脂(PE)颗粒,利用再生聚乙烯树脂颗粒和聚丙烯颗粒(新料)生产塑料垃圾袋,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本项目利用聚丙烯颗粒(新料)生产的塑料包装袋厚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不低于0.025mm要求,属于允许类;此外,本项目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禁止范畴,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2018年3月14日,名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了本项目的《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9-03-254027]JXQB-0036号)。

  监测根据结果得出,该项目场地各项指标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较好。

  监测根据结果得出,临溪河的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由此可见,评价河段临溪河水质较好。

  监测根据结果得出,项目区域内声学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本项目现场踏勘调查真实的情况,确定本评价范围如下:

  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要求实施工程人员定期洒水降尘,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污染随着施工完成而消失;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本项目需对一期工程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本项目营运期污水方可进入该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临溪河。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管网进入成雅工业园区(一期)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排入临溪河。

  本项目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和除尘器的除尘灰全部回用来生产中;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置。

  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将产生的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因此,废棉纱手套混入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应按照《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应在原料和成品堆放区等有火灾隐患处合理布置消防栓或干粉灭火器,做好防火措施。

  环评要求在本项目的重点防火区域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要增加消防投入,不能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忽略必要的消防资产金额的投入,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提高消防设施的合格率和完好率,使其保持在良好的性能状态。同时要依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设置安装避雷装置,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测试一次,保证完好。

  本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厂区内的生产管理,定期排查火灾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原料、成品以及半成品等易燃物品集中堆放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切断火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应急器材。

  项目若不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治理,将造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污染,企业每年将增加环境成本支出(包括超标排污费、赔偿费等),而对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后,虽然有一定的投入,但企业只需支付较少的治污运行费及较低的排污费,两者相比每年能节约大量的环境成本支出,每年可相对增加经济效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投资短期内即可收回,因此,企业对污染源的治理,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四川成雅工业园区规划,选址合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污染处理解决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使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外排的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本项目建设能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公众参与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支持。

  只要建筑设计企业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在四川成雅工业园区四川长河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是可行的。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筑设计企业或委托的环境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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