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时间: 2023-12-15 08:50:42   作者: 行业动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申通快递是一家以快递服务业务为主业的国内知名综合物流服务企业,公司始终肩负着“让客户享受快递新生活,让员工实现个人价值,让企业担当社会责任”的企业使命,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和“用心服务,成就你我”的服务理念,践行“快速、安全、准确、周到,客户的满意,申通的追求”的质量方针,旨在实现“以科技和人才为推动力,将申通快递打造成中国快递业标杆企业,将申通快递品牌塑造成让全社会认可的民族快递品牌”的美丽愿景。

  ① 快递业务:汽运时效产品,包括当日递、次晨递、24小时件、48小时件等;航空时效产品,包括重点城市间24小时件。

  中转直营:主要指核心转运中心实行直营化,由于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的运营管理对公司的全链路快递服务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公司加大对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扩大转运中心产能,优化转运网络布局,提升直营中心比例,加强完善中转运营体系建设。

  网点加盟:主要指末端网点采用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有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并以此不断的提高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率,总部在平衡网点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因城因地施策,充分调动末端网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公司的业务量及服务质量。

  快递服务业务大致上可以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以及全流程的快递信息服务。

  快递揽收服务指由快递业务人员接到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快递系统指令,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揽收,各网点公司将揽收后的快递按时运送至快递公司转运中心,从而完成网点公司的揽收服务流程。

  用户能够最终靠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及合作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快递公司发出寄送快递指令,快递公司系统接收到指令后,通过系统分配至用户所在区域的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并由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上门收取快递。

  上门揽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3月2日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公司业务人员会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法律法规,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公司业务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用户进行实名制身份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公司将不会进行揽收操作。

  公司业务人员完成快递揽收流程后,将会依规定及时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快递汇集至所在网点公司,由网点公司依据时效要求及时将快递运送至所在区域的转运中心。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快递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来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递后,将根据快递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来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递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递,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快递派送服务指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递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网点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快递派送至用户手中,或者依据需求派送到快递柜、驿站等末端服务场所,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

  快递信息服务主要是由快递公司通过快递面单等识别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提供全流程的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递、填写快递信息后,由揽收网点将快递信息录入快递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在该快递的收取、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都能够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途径查询快递的实时状态。

  2022年,公司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定“打造中国质效领先的经济型快递”战略目标,坚持“聚焦经营、服务赋能及打造有质量的单量”的年度经营策略,全面启动三年百亿产能提升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网吞吐产能;落实精细化管理,推动全链路降本增效;深化数智运营体系,改善时效及服务质量;建立客户分层机制,形成多元化服务能力;实施网格化管理,赋能末端降本增收;全面培养后备人才,提升团队管理及战斗能力,推动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快递时效以及服务的品质稳步提升。

  2022年,公司完成快递业务量129.47亿件,同比增长16.89%;市场占有率为11.71%,同比上升1.48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336.71亿元,同比增长33.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亿元,同比增长131.64%,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增长132.7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但是由于长期资金市场环境和融资时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截至2022年8月15日,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已届满12个月,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依据自己发展的策略及资金需求,制定相应多元化的融资计划。若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赞同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22年12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486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3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截止2023年3月30日,公司此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490.07万股,回购金额4,996万元,此次回购股份大多数都用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重点激励优秀人才,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58号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543,540.29元,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4,354.0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63,244,118.63元,扣除分配上年的利润0.00元,再减去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的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733,304.8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着非常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企业来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文彬先生、韩永彦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来投资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2年全年经营业绩、相关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及经营利润实现情况等因素,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价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存在的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已确定没办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另外的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加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的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目的,公司董事会同意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拟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5时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周一)15时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互联网投票。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1)法人股东: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采用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在2023年5月19日17:00 前将邮件发送至:,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三。

Copyright © 安博官网体育入口|安博娱乐登陆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15534号-1     网站制作网站地图